按照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省委台办、省工商联、省侨联《关于开展河北省统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统发〔2025〕9号)文件要求,经党组会研究并报省委统战部初审同意,确定闫振宇同志为全省统战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1-87904031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78号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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