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7 17:47

买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共享发展理念、优化我省城镇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域。社区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各族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守望相助互嵌式社区共同体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构建具有共同行为规范和共同价值目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工作格局,才能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近年来,省民委、省委社会工作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基层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包括民族互嵌式社区在内的社区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系。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六位一体”治理体系,规范居民委员会建设,培训支持基层公益性、服务型、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政策法规培训,持续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二是加大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通过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石榴花开·媒体走基层”宣传品牌、广泛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基层“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及“走基层办实事”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社区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强化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三是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两头对接”机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鼓励各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红石榴驿站”,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国家通用语言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四是巩固拓展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环境。倡导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促进进城少数民族人口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当地,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五是把社区作为全省“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类型节点。2023年,全省打造社区(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节点500个,命名43个社区(村)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今年,拟新打造社区(村)节点460余个,创建成果正逐步转化为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指导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实施,努力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服务。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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