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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5-21 11:26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将于今年6月15日到期。现就做好课题结项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河北省民委2023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15项,2022年度延期项目4项。

  二、有关要求

  (一)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申请书》(见附件1),按规定格式排版装订后,一式三份,于6月15日前报省民委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电子版发邮箱。请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填写结项评审汇总表一并报送(见附件2)。

  (二)参加结项评审前须由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对研究报告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查重报告提交首页即可(知网、万方等正规渠道查重报告)。

  (三)未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项验收。

  (四)未能按时完成2023年度结项的课题,请于6月15日前书面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3),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结项验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程序

  申报截止后,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符合结项条件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民委门户网站公布。

  申报所需表格请登录省民委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mw.hebei.gov.cn/)。

  联系人:张博媛,电话:0311-87903897

  电子邮箱:zhengfachu@qq.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78号政策法规处316室

  附件:1.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申请书

            2.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结项评审汇总表

            3.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事项变更申请表

            4.课题研究成果格式要求

            5.课题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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