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来源: 省民委人事处(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4-04-16 14:21

  4月15日,省民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我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党组书记陈学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上来,提高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综合协调,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广大党员要自觉参加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锤炼坚强党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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