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来源: 中国民族报 |发布时间:2023-01-30 13:40

党的二十大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在新征程上,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力量。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诸多原因,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顺应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

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社会结构与社会环境是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重要方面,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全方位嵌入的关键环节。要在实现空间共聚、文化共享、经济共融、社会共治、心理共识等方面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实施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创建工作成为建设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动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屯)、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向基层延伸。建立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跨行业联创共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五个认同”。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积极拓展网络空间,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

(作者李安辉,系中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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