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要求,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河北省民委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民委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5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