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河北省文物局在河北博物院签署合作协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党组书记陈学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才出席;省民委主任薛寒主持签约仪式;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子民,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罗向军代表双方进行签约;双方有关负责同志崔晓辉、魏爱琴、李英、谢荣全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搭建文物和民族工作部门通力合作的平台,充分利用我省文物文化资源阐释好“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四个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做好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文物保护、文物和文化资源展示利用、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河北卷》编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对进一步发挥文物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助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作用。
省民委机关全体干部,省文物局、河北博物院部分干部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结束后,与会同志参观了河北博物院《北朝壁画》《慷慨悲歌——燕赵故事》《抗日烽火——英雄河北》等展馆,共同感受中华五千年的精彩传承与创新融合,了解中华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发展壮大的脉络和凝聚不散的历史密码,重温燕赵大地光荣的革命传统和革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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