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示公告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17:51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民族领域制度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委党组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认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写入2022年度工作要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方面立法调研、清真食品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问题,做到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河北省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严格履行。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发我委《关于推进法治河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举措和组织保障,为推进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省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针对上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处室,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积极推进依规治党。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教力度,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纪意识。

(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2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2年度机关干部学法计划》,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机关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学习内容,开设专题网班,安排法律内容10课时,机关干部参与网上学习140多人次近220课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精心选择庭审案例,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收看,并同步编印庭审有关材料,提升教育效果。 

二、健全民族领域制度规范

(一)全面梳理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开展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梳理工作。一是收集、整理我省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共36部;二是收集、整理省级层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共35件,其中政策性文件9件、配套文件1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地方性法规3件。配合省人大并指导自治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立法调研。

(二)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2022年制发的2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正式印发后同步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委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盈科律师事务所一名资深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环节,事先征求其意见,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把关。2022年,委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40余件次,审核各处室拟定的合同、协议等23件。聘请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公开资金分配、人员录用等决策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面向社会组织发布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涉及推动河北省民族工作社会化、人文化、法治化、数字化的路径研究,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立法的框架内容研究等5个研究方向,为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在课题评审等工作中引入专家评审环节,并确保其独立开展工作。

四、高效推动执法普法工作

(一)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推行三项制度的常态运行,指导基层民族事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科学统筹、应联尽联、确保抽查比例的要求,制定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报送我委内设机构和执法人员等信息,完善省双随机工作平台升级后的基础数据库。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动态掌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底数,畅通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间沟通渠道,创新建立省民委系统应用数据平台,实现了全省清真食品管理数据线上报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我委未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注销。

(三)加强全民普法工作。落实《全省民族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指导各市民族工作部门通过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群众性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新方略根植各民族群众心中。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测评指标,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连队”活动时,突出不同类型不同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推进清真食品执法检查中,注重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教育引导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托机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网络”等活动,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

五、依法做好民族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一)全力维护重点时段民族领域安全稳定。紧紧围绕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等关键节点,提前谋划安排,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排查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大期间,开展维护全省民族领域安全稳定专项行动,省市两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深入全省949个村(社区)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全面动态拉网式排查化解,确保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紧盯沧州崔尔庄、保定唐县等新来冀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重点地区,会同新疆驻冀工作组开展实地指导,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生以少数民族群众为主的群体性事件,民族领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局面。

(二)提升舆情管理和处置能力。对2016年以来我省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进行全面梳理汇总,落实“清朗·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市扎实做好涉民族因素负面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落实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要求,会同省委统战部制发《关于做好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建立每月涉稳信息报告制度,设立20个县级直报点和5个乡级直报点开展每周零报告。充分运用统战部门牵头的协调防范处置机制,密切与统战、公安、网信和新疆驻冀工作组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强化部门间合作。今年以来及时从统战、国保等部门获取多条涉稳信息,为全面掌握分析民族领域稳定形势提供了有力支撑,未发生涉民族因素网络热点舆情。

六、巩固法治建设成效,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在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2021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以及雄安新区遴选出石家庄市回民小学等14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学校,率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2022年会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中小学深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在14所试点学校继续深化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新确定87所中小学作为推广学校,4所高校作为试点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各有关学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网络答题、优质课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和宣传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打牢了各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引导各族学生自觉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热爱者、建设者、捍卫者。

(二)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建设。将法治建设内容写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师范单位命名和管理办法,按照“五个一”标准(一组线上线下宣传阵地,一批民生实事,一系列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一项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机制,一套组织实施保障体系)在全省确定一批“石榴花开”品牌建设单位。2022年,各品牌建设单位新建线下宣传橱窗、展板181块,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推送信息和活动动态1330条次,覆盖各族群众31.4万人次。累计组织群众性活动454场次,直接参与群众9.14万人次。建立了维护民族领域稳定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3次,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2件。组织实施各类民生实事114件,覆盖16.56万名各族群众,涉及金额1844.3万元,明确了137名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的品牌建设工作经费超过473.1万元。通过选、育、管“三位一体”方式,建立起一支由各行各业基层干部群众组成的创建指导员队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常识,擅长做群众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工作职责是认真组织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族工作部门排查化解涉民族因素风险隐患。省司法厅将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加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预案更加完善,全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三)持续开展好“三送”活动。多年来河北持续组织为民族地区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活动,为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当地各族群众欢迎,成为河北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河北民族工作的亮点品牌。今年,共在全省16个县市区开展活动16场,举办活动46场次,惠及全省各族人民将近2万人次,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广大民族地区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四)坚持做好赴民族地区现场办公工作。会同55个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共支持平泉和丰宁满族自治县501个项目、资金162. 34亿元(无偿资金89. 15亿元、债券19. 53亿元、贷款53. 66亿元),规划、政策和技术类支持41项(为历史最多),其中,因现场办公增加项目143个、资金18. 51亿元。同时,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赴民族乡村现场办公落地落实。2022年,11个市和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全部举办了到民族乡村现场办公,涉及9个民族乡,13个民族村,支持项目331个、资金18亿元。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全面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整体工作水平。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版权所有: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Copyright 2022 - 2023 mw.heb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01390号-2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7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572号


投诉举报电话:0311-8790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