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来源: 省民委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1-13 16:25

近日,省民委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通知》,决定命名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等99个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宽城满族自治县博物馆等13个单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通知要求

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开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擘画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北场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被命名的教育基地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领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澎湃动力,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为创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2016年以来,我省共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28个,按照《河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 

2019年以来,我省共命名了三批19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涵盖文物博物类、革命纪念类、旅游文教类等场所。这些单位、场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宣传教育全过程,突出示范教育功能,生动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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